2009-7-6 18:54:49 阅读5441 评论29 62009/07 July6
请求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特别调查委员会
建议书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于2009年6月9日经昆明市公安局向媒体发布通报后,公众舆论对通报所公布的案情真相持续质疑不息。以网络舆论为例,以“小学生卖淫”或“处女卖淫”为关键词的网页每天被两大搜索引擎收录、添加进入多达数百页,中文论坛范畴内相关主题每天发帖、跟帖继续以数千条速度增加。该案自6月2日经云南信息报首发披露以来,已演变成为公共舆论事件,国内外关注热度一个多月来未能消退。由于昆明市公安局在该案中的既往过错,以及案情出现反复,已经使得网络舆情倾向于认为:昆明警方为了获取罚款将良家未成年女子屈打成招为妓女。
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当地最高
2009-6-30 13:23:22 阅读5500 评论17 302009/06 June30
屠夫第一次来昆,对我说的是“不与官方接触,只救助弱者”。这定位等于:不关心案件真相,只关心和帮助受害人。倘若屠夫坚守这一定位,他必立于不败之地,也不可能受到我任何质疑,而是得到我满满的敬意。
当时我个人的想法和行为也很单纯,那就是利用我在云南网络舆论方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联络一批网民用网络舆论监督官方公平公正地处理该案,这包括案件真相查明本身。因为 ,没有真相,谈何正义?
的确,我是没准备过要亲自去调查真相或接触当事人。“躲猫猫”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不具备专业侦查、调查技能的网民,在这方面无任何优势可言。而救助受害人,那时我同样没考虑过,听到屠夫来做此事,自是十分欣慰。
2009-6-30 13:21:42 阅读5265 评论4 302009/06 June30
利用“网络民意”骗钱,一盘好生意
星期六中午11点半,边民亲赴昆明市公安局“颁奖”。将一本山寨版《荣誉证书》和一份《责任声明》递交给总值班室宦宗全警官,要求宦警官呈递给杜敏局长或王宇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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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1 14:45:48 阅读5103 评论6 212009/06 June21
昆明警方2009年6月9日向媒体通报称,备受关注的“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是由小学女生家长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
警方通报称,现已查明,自二00八年八月起,曾因抢劫、盗窃罪判刑九年的刘仕华与有同居关系的张安芬,即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今年三月月十六日晚九时许,“陈艳”在王家桥村居住的出租房附近招嫖王某某并带回家时,被王家桥派出所巡防人员发现,即向带班民警报告,按其指令依法查处。
(边民:在云南信息报的报道中,派出所聂所长叙述的经过是:一个巡防员与两位学警一起去吃饭,被那个小学女生刘某某叫住:“要不
2009-6-16 11:09:56 阅读5446 评论14 162009/06 June16
6月2日,昆明处女卖淫案曝光,边民当日发过一篇网络评论《昆明警方将用什么品牌的处女膜自证清白》。随后十多天都没再对这个案子发言,因为实在扑朔迷离波谲云诡,不敢言。
在这期间,官方公告了案情调查的“真相”。在这期间,边民腾讯博客该帖被删,好几个网站的论坛上还出现了大叫大嚷让边民道歉的声音。
6月15日,昆明警方发公函给边民供职的生活新报社,勒令删除边民该帖,名目是:违法信息。下令的部门是昆明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也就是网络警察。这个机关很清楚边民是该网站论坛的管理员,那么,这就相当于勒令:边民,你自己亲手杀掉你的违法帖子。
2009-6-16 10:51:44 阅读5009 评论7 162009/06 June16
由于边民针对“昆明处女卖淫案”发过一篇网帖《昆明警方将用什么品牌的处女膜自证清白?》。在官方公布了该案所谓“真相”之后,便有“滇之毛驴”“滇之小毛驴”等一干新鲜出炉马甲叫嚣于网络,以该“真相公告”为真理,用雷霆般声音要求边民对发表该帖子的行为道歉。其它强悍理由尚包括:边民该帖经“司法鉴定”乃属垃圾,边民该人经“侦查”乃应该鄙视之人等等等等。
边民出差离开昆明一周,现已返回,可以进行回应了。回应的主题其实只有一个字就可以概括:呸!
当然,理由还是要陈述一二的。“呸”你们,那是以一个响亮的象声词让你们听到之后看你们有无本事躲开随后配售而来的浓痰。陈述理由,是因为我认为我还有足够余力羞辱一下你们的智商。接住了,端稳了,慢慢享受。
2009-6-15 12:05:48 阅读4899 评论4 152009/06 June15
6月2日《云南信息报》刊发此案报道,随即引发舆论滔滔。当日,我写过一个评论帖子《昆明警方将用什么品牌的处女膜自证清白?》,抨击了涉案警方并吁请仇和书记过问此案。
昆明官方采取的应对舆论措施可圈可点,我个人十分赞赏:未动用权力删帖。当日下午即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当事警察停职、组成专门调查组严查此案。
随后几天里,昆明警方以新闻发布方式向公众表态、报告案情进展,都做得光明磊落,可谓阳光。我个人很为昆明庆幸,以为仇和治下毕竟不同凡响。
蹊跷发生于检察院声称要对两个小学
2009-6-4 20:09:37 阅读4864 评论1 42009/06 June4
本朝国历2009年5月35日上午,部分云南网民(傅红雪、边民、温星、江湖失意人、青铜5人,排名不分先后)前往云大医院探视“孟连校园暴力案”中被打的初二女生小艳(化名)。
小艳在病床上自始至终未露出笑容,瘦弱身躯卷缩在被子里,说话声音很小。
在本次探视得知:小艳5月22日从孟连转院到昆明,23日即有孟连住昆办主任上门探视,奉上数目不详现金,被小艳父亲拒绝。随后多日尚有两名孟连警察每天前来探视。拍摄施暴视频者的姓名,小艳也告诉了我们,为保护未成年人计,在此不予公布。
2009-6-3 16:18:05 阅读4884 评论9 32009/06 June3
二十年前,曾发生过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他们曾经用铺天盖地的喧嚣填塞每一寸媒体,以为控制着声音,就控制了真相。后来,他们又让每一寸媒体噤声,不让发出只言片语,以为沉入地底的真相就不再存在。
血,殷红的血,二十个夏天一次次被染红。记忆里有子弹击毙青春,记忆里有履带碾碎梦想。夜,漆黑的夜,二十年夏夜总被噩梦缠绕。梦里有孤魂野鬼游荡,梦里有呐喊声惨厉悲壮。锁喉的巨手,二十年紧紧扼着,今天这晦涩的文字依然面临随时“被失踪”的可能。墨写的谎言,真能掩住血的事实?
2009-5-31 16:33:56 阅读4786 评论2 312009/05 May31
永远不要低估他们的无耻:
孟连县政府号称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立即组建了调查组,警方迅速进行了调查。然而,神奇的土地上必然发生神奇的魔幻超现实主义现象。警方一方面对公众宣称“取证很顺利”,一方面又说本案最重要的证据“自拍视频”在警方取证之前已经被当事人删除。且以一种貌似保护未成年人的口吻进行解释:不会发生视频泄露了。在此之后出笼的孟连教育局“通报”很默契地配合了警方预设的伏笔:群殴施暴侮辱被定性为“打架”,最严重的“脏卫生巾塞嘴”情节变形为“干净卫生巾贴脸”。
网民说得没错:不要高估他们的智商,不要低估他们的胆量。这份